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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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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管理全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人事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工作;
2、负责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全局干部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全局性的表彰活动;
4、负责党建、群团组织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
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筹划工作;
6、综合税收信息,督查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负责文件传递、处理、保密、信访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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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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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协助局长完成各项监察工作;
2、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3、有步骤、有条理的进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
4、负责从速从快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检举的案件;
5、负责做好行风治理工作;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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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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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落实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2、负责对税收收入进行会计、统计核算、记帐、报表、微机管理;
3、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使用及税款的足额、及时入库等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税务经费的拨款、报销等收支管理工作;
5、负责服装的定制、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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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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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滞纳金减免、欠税、发票管理的审核报批和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开、停、转、废业的手续审批和监督检查;
3、负责征收、稽查系列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协调运行;
4、负责受理待批文书和征管资料的制作、保管、发放;
5、负责承办延期纳税申报、延期缴税、死欠核销,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的审核报批,掌握税务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6 、负责调整征管范围、确定典型调查户数、核定应纳税额等管理审核工作;
7、负责实施征管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考核;
8、负责征管报表及文字分析的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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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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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上级业务处室的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数据测算,及时反馈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2、负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解释、指导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向全社会进行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查审核并报批有关税收优惠事项;
4、负责集体企业财务的管理,组织调查审核各类涉税财务事项;
5、负责对小额周转金的管理,调查立项、发放和回收工作;
6、负责承办地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
7、负责违章处理卷宗、检查卷宗复查及政策把关;
8、负责税政报表、文字分析、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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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件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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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税务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各种税收违法违规案件;
2、配合司法机关打击偷、逃、骗、抗税违法活动;
3、对部门转批、转送、督办、群众举报以及税务内部征收、稽查单位移交的涉税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违法卷宗的整理归档;
5、对构成犯罪的涉税案件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6、统计、分析有关数据,及时通报、上报案件的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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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治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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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处理涉税治安案件
2、治理和整顿税收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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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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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稽征管理科的审批意见,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事项变更登记工作;
2、负责集体以上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结算工作;
3、负责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违章处罚款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对业户延期申报、税款滞纳、欠税情况的反馈、上报、督促征收单位催缴应纳税款;
5、负责数据的采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6、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的意见负责各项税务违章处理工作;
7、负责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税收业务问题,向企业下发税政业务通报和有关纳税资料;
8、负责发票报验审核验、旧售新及发票换据代开、发售发票及印花税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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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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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生活福利及其它财务工作
2、负责机关及家属区的环境卫生、水暖、电气设备 的使用管理、维修四防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用具等采购、分配、调剂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义务劳动的组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会议及外来客人的食宿安排和接待工作
6、负责局内车辆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界的各项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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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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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检查;
2、负责有关农业四税政策法规的传达、咨询和落实;
3、负责农业四税处理及票证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负责农业四税税源调查、四税征收手续费及政策性减免手续的审核复查工作;
5、负责农业税的各项表报及情况反馈、周转金提退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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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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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设在乡镇的粮库、银行营业所、信用社等市区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检查工作,市区内私营以上企业上年的纳税检查及个体业户的纳税稽查,以及对各征收分局征管质量日常考核工作;
2、负责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遵期税款、欠税、滞纳金的催缴。做好延期申报、缓缴税款、死欠核销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按规定办理财务事项审批和弥补亏损的调查上报,并配合政策法制科实施审查,报主管局长审批后执行;
4、负责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结清关、停、并、转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6、负责核定征收、待批文书审批前的调查、呈报及文书送达;
7、对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单位、个人进行税务登记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控制税款流失;
8、对纳税申报不实和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处理;
9、对发票领、用、存情况进行检查,堵塞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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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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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所辖区域内私营以上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2、负责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遵期税款、欠税、滞纳金的催缴。做好延期申报、缓缴税款、死欠核销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按规定办理财务事项审批和弥补亏损的调查上报,并配合政策法制科实施审查,报主管局长审批后执行;
4、负责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结清关、停、并、转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6、负责核定征收、待批文书审批前的调查、呈报及文书送达;
7、对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单位、个人进行税务登记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控制税款流失;
8、对纳税申报不实和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处理;
9、对发票领、用、存情况检查,堵塞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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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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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所辖区域内个体定期定额征收业户及商场内承租柜台业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2、负责所辖区个体业户的纳税申报、遵期税款、欠税、滞纳金的催缴。做好延期申报、缓缴税款、死欠核销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4、结清关、停、并、转业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5、负责定期定额征收业户应纳税额的核定、待批文书批前的调查、呈报及文书送达;
6、对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应缴未缴或多缴税款行为,堵塞征管漏洞;
7、对纳税申报不实和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和处理。防止漏征漏管,控制税款流失;
8、对发票领、用、存情况检查,堵塞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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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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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所辖区域内个体定期定额征收业户及非纳税单位房产税等地方税种征收管理工作,努力完成税收任务;
2、负责所辖区个体业户的纳税申报、遵期税款、欠税、滞纳金的催缴。做好延期申报、缓缴税款、死欠核销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4、结清关、停、并、转业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5、负责定期定额征收业户应纳税额的核定、待批文书批前的调查、呈报及文书送达;
6、对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应缴未缴或多缴税款行为,堵塞征管漏洞;
7、对纳税申报不实和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
和处理。防止漏征漏管,控制税款流失;
8、对发票领、用、存情况检查,堵塞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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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乡镇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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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和个体业户地方税收征收、检查、及农业四税的征管工作,努力完成税收任务。
2、负责所辖区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遵期税款、欠税、滞纳金的催缴。做好延期申报、缓缴税款、死欠核销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按规定办理财务事项审批和弥补亏损的调查上报,并配合政策法制科实施审查,报主管局长审批后执行;
4、负责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结清关、停、并、转业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6、负责核定征收、待批文书批前的调查、呈报及文书送达;
7、对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单位、个人进行税务登记检查,防止漏征漏管,控制税款流失;
8、对纳税申报不实和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和处理;
9、对发票领、用、存情况检查,堵塞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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